
一、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
专业培养规格:专科,两年制三年业余学习,最短学习年限不低于两年半。
专业培养目标: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,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,掌握必需的法学知识,熟悉我国主要法律、法规,重点面向基层的应用型高等法律专门人才。
二、课程??樯柚?/font>
本专业共设置6个???分别是:公共基础课、专业基础课、专业课、专业拓展课、通识课、综合实践。
三、课程设置
1.公共基础课
该??橹醒氲绱罂际宰畹脱Х治?/font>9学分。
(1)统设必修课: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,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,英语Ⅰ(1)、英语Ⅰ(2)。
(2)选修课:计算机应用基础。
2.专业基础课
该??橹醒氲绱罂际宰畹脱Х治?/font>37学分。
(1)统设必修课:法理学、宪法学、刑法学(1)(2)、民法学(1)(2)、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、经济法学。
(2)选修课:外国法制史。
3.专业课
该??橹醒氲绱罂际宰畹脱Х治?/font>6学分。
(1)统设必修课:刑事诉讼法学、民事诉讼法学、婚姻家庭法学。
(2)选修课:公司法、合同法、房地产法。
4.专业拓展课
该??橹醒氲绱罂际宰畹脱Х治?/font>0学分。
选修课:香港法概论、环境保护法。
5.通识课
中央电大设置统一的通识课程平台,所有开放教育专业适用此平台的课程;通识课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为2学分;通识课设置及通识教育是中央电大人才培养的特色之一,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具体措施,通识课??榭纬滩坏妹庑廾饪?已取得电大毕业证书的学生,若再次注册学习电大相关专业,原修专业已注册过的通识课程,在新修专业中不得再次注册学习(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此类课程将不能实现注册)和申请办理课程免修免考,此??榈谋弦底畹脱Х滞ü薅帘灸?榈钠渌ㄊ犊纬袒竦?。
6.本专业综合实践包括社会实践(法专)和毕业论文(法专),统设必修,共8学分,由地方电大根据中央电大制定的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组织实施。该环节不得免修。
7.统设必修课程严格执行统一课程名称、统一课程学分标准、统一教学大纲、统一教材、统一考试。
8.课程实践环节成绩计入课程学习成绩,没有完成课程实践环节的不能取得课程学分。
9.专业规则表中各课程开设学期是根据专业知识结构提供的课程先修、后续关系确定的,供学生选课时参考??沤逃髯ㄒ邓型成璞匦蘅纬淌状慰韬缶敌腥旯龆?。
四、毕业规则
本专业各??楸弦底畹脱Х忠来问?
公共基础课:9学分
专业基础课:37学分
专业课:9学分
专业拓展课:0学分
通识课:2学分(不低于2学分)
综合实践:8学分
本专业最低毕业学分为76学分,各??樽畹捅弦笛Х种臀?/font>65学分,各??樽畹椭醒氲绱罂际匝Х种臀?/font>52学分。